1、"申报金额"是指客户提供的原始金额;"审核金额"= "申报金额" - "扣减金额合计";"给付金额"=("审核金额"-"免陪额")X"给付比例"。
2、社保已支付金额:此项为社保统筹已经支付的金额,所以不在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畴,应扣减。
3. 乙类自费金额: 乙类药品"的药物是指先由职工先行自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而需要职工先行自付的一定比例的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部分自费费用,即自费,因此此部分金额不属于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我们会在乙类自费中进行扣除。
4、自费金额:是指除甲类、乙类药品外纯自费的药品。不在社保补充医疗保险范围。
姓名 | 理赔受理号(案件号) | 报销类型 | 申报金额 | 扣减金额 | 免赔额 | 给付比例 | 给付金额 | 结案日期 |